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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我们召集三野兵团负责同志汇报各项准备尚好,惟感原定的十三日正是阴历十六日,月光通宵,我第一梯队的突击队无法隐蔽,不能求得战术上的突然性。因此,建议推迟两天,即十五日黄昏发起渡江,此时正值阴历十八日下午九时以前昏夜,甚为有利,是否可以,请速示覆。
(二)江北桥头堡,决定凡对我准备工作及渡江无大碍者则不攻击。凡对我准备无妨碍但对渡江有碍,而又容易拔除者,则以渡江先一日或数日拔除之。凡对我准备及渡江妨碍甚大者,则视情况于二日(冬)或二(冬)日以后拔除之。
(三)确定不攻浦口、江浦,将八纵东移加强东集团兵力,留卅四、卅五两军,与渡江同时积极佯动两浦。
(四)详细计划,后报。